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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警走了,我看著自己被打開的身體突然覺得無助。我本來是要在那被掏空的軀體裡面的,對吧?那麼現在呢?

 

我下意識來到安全感氣味最濃的地方,然而我一進去就後悔了。訓導主任,正坐在我最愛的男人床上,抱著一件襯衫痛哭。那件襯衫我認得,它原本和一件校裙是一套,是我和我最愛的男人一起到學校訓導處偷的。我們找了好久,才從學姊們遺留的那套制服堆中找出適合我尺寸的那件。

 

我還記得那天,訓導主任出國考察,我和我最愛的男人偷了制服,放學後來到他家。我就在現在身處的這個房間換上了女生的制服,他說我屁股很翹,把百褶裙撐得很好看。

雖然裙子現在在警察手中,但我還記得那裙襬輕劃著我膝蓋頭的麻癢,還有裙頭硬塞入我嘴裡的哽咽。那種哽咽沒有聲音,卻伴隨著很多淚水,就像現在的訓導主任一樣。

不一樣的是,我那時漸漸地、沒了呼吸。

 

訓導主任似乎哭完了,他突然起身,手中緊抓著那件襯衫衝出了房門,沒多久又回來,撿起一地我寫給我最愛的男人的情書碎片。他撿的仔細,每撿一片又撕碎一次,然後捧著滿手我和他兒子的愛的殘渣走出房門。他走到陽台,將手中的破紙全部丟進了燒金紙的鐵桶中。

 

不,不要。但我轉念一想,會不會那一燒,那些我還遺留在這個世界的愛戀就會回到我身邊?

 

陽光刺眼,但真正刺著我的是訓導主任從口袋裡拿出的那把瑞士刀。那把瑞士刀是我愛的男人買來送我的,因為有一次我被別的學校的男生帶進暗巷呼了巴掌,叫我不要太騷,所以我愛的男人從網路上買了讓我防身。

 

我一直都隨身帶著它,一直到我死亡的那一刻。

 

訓導主任把瑞士刀也丟入了金紙桶,最後,他拿出了一張我最愛的男人和我的合照,還有一把防風打火機。很快地,我和我最愛的男人的笑容就融化在一團火焰之中,然後投入了那一桶屬於我們的愛的遺物。

 

我在一旁等著,等著民俗中東西燒掉了就會到死者身邊的那一刻。但東西才燒到一半,就有人破門進來。是那個刑警,他舉著槍穿過我直奔訓導主任,其他的警察則把金紙桶裡的火澆熄。

 

沒有任何一件東西回到我的身邊。

 

刑警說訓導主任被逮捕了,罪名是刑法第271條殺人罪。我看著金紙桶中的餘煙,心想那些其實都不重要,能不能讓火繼續燒,讓那些東西回到我身邊?

 

天黑了,我跟著那包沾濕了被打包的遺物進了警局,無意間聽見我身體上有訓導主任沾了血了血指紋,所以訓導主任將因此關鍵證據被起訴。我聽了沒什麼感覺,因為人世間的規則對我來說沒有好處。

 

只有傷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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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瑭璜DonJu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